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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永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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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5200310611700

执业律所: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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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中被胁迫进行犯罪

关键词: 新沂律师

1、胁从犯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指在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中被胁迫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处罚的具体规定为: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八条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胁从犯的认定标准

胁从犯的本质特征在于参加共同犯罪是违背其意志的,也就是说其本身没有犯罪的故意,其参加犯罪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比如威胁、揭发隐私等情形下不自愿的作出的。

以下几种情景下不宜认定为胁从犯:

1、行为人身体受外力强制完全失去意志自由的情况下的行为,其行为不能表达其主观意志,不可能具有罪过,不构成犯罪,也就无胁从犯之说;

2、对于先是被迫参加,而后来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实施犯罪的,不宜定胁从犯;

3、被诱骗参加共同犯罪的人,不宜定胁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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