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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桥律师简介:     从事法律服务十多年,通过2002年首届司法考试,获得律师执业资格。是著名的新沂律师,新沂刑事律师...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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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永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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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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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租赁中承租人到底是谁 --刑事证据

1、双重租赁中承租人到底是谁1、双方均未对租赁房屋实际占有的,租赁房屋归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2、1方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赁房屋归对租赁房屋实际占有的承租人。3、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4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7百零6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2、承租人是什么意思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1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1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1方就是“承租人”。 是租房子的人。3、租赁房怎么变更承租人租赁房变更承租人流程如下:1、原承租人取得原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将其原出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再出租;2、原承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3、将转租合同和原房屋租赁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4、领取经注记盖章的原房屋租赁证,缴纳有关税费。双方均未对租赁房屋实际占有的,租赁房屋归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1方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赁房屋归对租赁房屋实际占有的承租人。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律师之家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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