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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永桥律师简介:     从事法律服务十多年,通过2002年首届司法考试,获得律师执业资格。是著名的新沂律师,新沂刑事律师...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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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永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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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3205200310611700

执业律所: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

专业领域: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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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的对象——浅谈——刑事证据

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的对象法院指定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2)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指定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4)法院认为案情重大,需要进行辩护的,法院也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2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法院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的对象”问题进行的解答,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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